[通知公告]关于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 点击:

黑龙江省教育厅于20181月至201810月期间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本次“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是根据新时代现代化新龙江振兴发展的新特征,面向广大市民开展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智力支撑、为解决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产生问题提供创新方案的大型产教融合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活动,旨在吸引社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关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鼓励我省高校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感知和思考社会实际,提升总结分析问题和创新实践的能力,并利用活动平台建立“创新创业金点子库”,为今后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提供选题基础、案例素材和项目培育种子,将挖掘出的优秀项目纳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动其孵化落地,持续关注其成长。 

    二、征集对象       

    本次“金点子”活动的征集范围面向广大市民,无论是学生、教师、工人、农民、自由职业者,还是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工厂商户等个人或集体都可以为本次活动献计献策。我们的口号是:“全社会来命题,大学生来答卷”! 

    三、活动时间 

  活动阶段:2018130日至20181010 

  第一阶段(130日至510日) 

  以筹备宣传为主,通过相关媒介发动全社会了解“活动”内容、提交“金点子”方案。 

  第二阶段(510日至530日) 

  是对已提交的“金点子”方案进行归类整理、遴选评审。 

  第三阶段(530日至1010日) 

  由相关高校围绕遴选出的“金点子”方案进行项目设计,提出解决措施,推动落地转化。 

  四、征集内容 

  结合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振兴发展需求和我省优势资源禀赋,围绕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出能够创新社会管理、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拓宽创业就业渠道、拓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方案或建议。 

  征集内容要符合黑龙江发展实际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特点,体现公益性,旨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惠及群众,不包括个人事项。 

  五、征集要求 

 1.“金点子”征集要求一事一议、一事一策,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具备参考价值。 

 2.来稿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和转载,如因抄袭、剽窃等行为引起的纠纷,文责自负。 

 六、评选标准 

  【创新性】观点阐述深入,思路新颖,见解独到 

  【合理性】要充分考虑现实情况,要有理有据,有充分的说服力 

  【可操作性】不应只停留在口号和理念层面,要具有可操作性,并提出后续操作方案 

  【可推广性】能够在相似的区域或群体间较快、较好的推广和应用前景 

  【效益性】考虑人力、资本的投入与其产生的可预见的社会或经济价值之间的比例 

  七、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从社会各界来稿中评选出优秀“金点子”奖和最佳“金点子”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所有获奖的“金点子”项目将存档建库,在落地转化期间,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贷款和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 

  获得优秀“金点子”奖的建议者,如果是在校大学生,经本人申请,可优先推荐为下一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占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名额。获得最佳“金点子”奖的建议者,如果是在校大学生,经本人申请,可优先推荐为下一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占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名额。 

  八、参与方式

参选人可在附件中下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方案信息表》电子版,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明联系信息,于20185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dh9000@163.com,电子邮件的题目中注明“金点子”字样。  

九、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由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组织

联系人:杨老师   谭老师

联系电话:18945101687

创新创业中心

2018.04.25

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方案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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