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学金评定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秋季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点击: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秋季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规范开展2013-2014学年度秋季学期综合测评及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说明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本着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增加测评工作的透明度。在注重学生学习成绩的基础上,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2、将综合测评的意义、目的向所带班级同学讲清、讲透,要将综合测评计算方法详细给同学们讲明白。

3、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团干部和两名普通同学组成,进行民主评议。初评结果要向全班同学公布,全班同学无异议之后方可上报。班级评议小组成员涉及自身问题时必须回避,由小组其他成员对该成员予以评定。

4、测评结果辅导员必须认真审核,方可签字上报至本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且在院系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

二、相关说明:

1、综合测评办法和奖学金评比办法按照对应年级学生手册相关要求执行。

2、奖学金与学习进步奖不能兼得,按奖金金额等级高的评选。

3、学习进步奖的评选:(12010-2011级: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按前进20名来评,班级人数不足30人的,按前进名次为班级人数的70%来评(如:班级人数为20人,前进名次=20×70% =14,即前进14名即可以参评学习进步奖);(22012-2013级:成绩提高15名。

4、特别提醒全体辅导员,班级参评人数不包括以下同学:违反国家法令和校纪院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不满一年者;辅导员要认真核对上学期本班级各项违纪情况,算准班级参评人数。各班级奖学金名额由参评人数乘以系数来决定。学工处将重点在这一项进行检查核实。

三、时间安排:

317-21日各学生组织为部门学生干部进行测评加分,并报学工处

321-27日各小班进行测评、班级公示

328-42日各院系办公室汇总、检查、填写上报表格、公示

43以院系为单位上报学工处

44-10日学校审核、公示、表彰

四、需报送的材料

1、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红、白卡)——纸介版一份(附件2

2、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一览表——纸介版一份(附件3

3、各班级奖学金评定一览表——纸介版一份(附件4

4、各学院特等奖学金评定一览表——纸介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5

5、各学院奖学金一览表——纸介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6

6、各学院奖学金公示汇总表——电子版一份(附件7

请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测评工作,一定要在班级宣传到位,核对填报信息,顺利完成本次综合测评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本次的评选工作,认真把关,对于测评过程中有严重过失,分数、学号、姓名、等级、金额等信息有明显错误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奖学金评选资格,不允许更换或补报。同时将上报材料有问题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备案。

附件下载地址:http://xg.hrbhuade.net/plus/view.aspx?aid=1372

 

 

学生工作处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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