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一次性集中审批和发放。黑龙江省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8月末;贷款发放时间为:当年12月中旬。其他省市的办理时间请具体咨询县(区)教育部门资助中心。
二、办理流程
(1)在校生放假离校前或暑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黑龙江生源登陆“华安学贷险”网站(http://xdx.sinosafe.com.cn或http://www.gjzxdk.com)”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省外生源经办行为国开行为例:办理贷款学生在此时间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s://sls.cdb.com.cn)申请贷款。已经贷过款的学生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进入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齐全申请信息。(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齐全申请信息)。
在系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申请的纸质材料一致,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否则责任自负。申请贷款额度为1000—6000的整数,具体视自己的学费和住宿费之和而定,例:某在校生,下学年应缴学费3455元,住宿费800元,那么当年申请贷款额度为4255元。申请贷款期限应充分考虑未来就业情况及薪资水平,建议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0年确定。
(2)暑假期间,在所在生源地县(区)教育部门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受理手续并签订合同
暑假期间,申请贷款学生在当地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内,携带所有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教育部门资助中心办理贷款,领取贷款受理证明或借款合同回执。
(3)开学报到日,携带贷款受理证明或贷款合同到学校录入有关信息,办理电子回执手续。
贷款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辅导员老师,由院系资助负责人统一到学工处办理电子回执录入手续。
(4)2014年11月20日后,登录相关系统查询贷款状态。
贷款学生可在11月20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s://sls.cdb.com.cn)“华安学贷险”网站(http://xdx.sinosafe.com.cn或http://www.gjzxdk.com)”查询贷款是否获得最终审批和贷款到账等状态。
(5)贷款支付后,学校及时核查账务,向贷款已到账学生开具缴费证明。
贷款金额由银行批量划转到学校账户后,学校会及时为贷款学生办理学费和住宿费抵扣手续,并为贷款学生开具缴费证明,完成整个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