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法规与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及学院要求拟定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与就业工作上级主管单位及业务范围内省内、外有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
三、负责就业市场、就业基地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政、校、企交流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整合就业资源,强化就业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接待和组织工作,负责组织校内毕业生各类供需见面会。
五、负责就业工作的相关培训,举办各类就业指导讲座和培训,参与全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学生就业指导服务。
六、负责校友平台建设,整合、发挥校友会优质资源,开展以服务毕业生就业为核心的多领域合作。
七、负责学校就业网络平台建设,完成就业微信平台、就业网站等相关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
八、负责构建就业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开展考核、评比、奖惩等工作。
九、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学生就业数据,并完成就业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