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华德学院关于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 年工作要点》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通知》任务安排,根据《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赛区活动筹备工作的预通知》等文件要求,哈尔滨华德学院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教学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力争各学院均有参赛项目,做到各专业有亮点,各学院有特色。参赛项目要做到数量上有明显增加,质量上有显著提高。

通过本次大赛要在全校发掘一批有转化价值的科研成果,培育一批有落地前景的创业项目,构建一支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导师队伍,发现一批有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学苗。

二、组织单位

创新创业中心、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三、各赛道参赛规则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a.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 b.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3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a.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b.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c.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 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  3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 以下条件: a.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 ,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b.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c.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a.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年(2015 3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b.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c.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3  1 日 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投资(或收入)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进行报名,只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赛道参赛。

五、参赛形式

大赛采用各学院、教学部推荐与学校重点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学院、教学部推荐

建议各学院、教学部从已经获得的千项大奖和正在进行的科技科研项目中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报送省赛。

各学院、教学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项目的指导教师要切实发挥作用,对拟推荐的项目推送前要进行检查,确保项目申请书的各部分内容与标题相符合,确保项目的语句通顺、格式合理、详略得当。对有必要的项目要在本单位内部组织专家和教师进行论证。

(二)学校重点指导

学校重点指导的项目既立足于本次大赛,更着眼立足于项目的长远发展,由学校科技创新研究院和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从各学院现有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获得奖励中择优选择项目,与相关专业、学院共同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推进项目进行和成果的落地转化,待项目取得相关进展后由学校推荐报送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此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9年度省级以上的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立项项目必须申报参赛。

、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4月—20205月)

做好相关筹备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挖掘和培育项目,撰写项目计划书。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20205月中旬)

各参赛团队按照通知要求通完成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将另行通知。学校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大赛组委会对各院系申报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校级比赛阶段20205月—6月)

初赛:对入围项目进行路演答辩(采用网络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路演),包括参赛资料(计划书、PPT等)评审、线上会议会评等,遴选出参加决赛的候选项目。

决赛:通过网络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路演答辩,评选出校赛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

(四)入围参赛团队集中培训阶段20205月中旬—6月中旬)

根据教育厅公布入围名单,最后确定我校入围参加黑龙江省复赛的项目团队,届时将组织集中培训,邀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对项目进行进一步指导提高。

七、师生奖励办法

(一)参与项目的教师奖励。参加项目指导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将作为指导教师评优、个人业绩评优、外出培训进修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奖者均有奖金和证书。

(二)参与项目的学生奖励。学校鼓励全校学生积极组建团队,参加本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如若获奖按《哈尔滨华德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级别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奖励等级给予相应奖励,在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中予以加分,在学校评奖评优中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强化宣传,深入发动。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互联网+”大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要采取具体措施,在学生中进行充分发动,大力宣传“互联网+”大赛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要积极协调和利用各类新媒体资源,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

(三)精心做好参赛作品选拔、申报和指导工作。各参赛院系要明确组织人员,负责协调指导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严格履行申报手续;要向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学生努力提高作品质量。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集中培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备赛人员健康安全。大赛期间,如因上级部门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可能对大赛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具体将另行通知,敬请密切关注。

 

  

  

 哈尔滨华德学院创新创业中心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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