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学宿费收费工作,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我校收费工作的监督,特制定该投诉办法,细则如下:
一、我校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复关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相关要求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二、对学宿费收费标准存有疑义的学生或家长可提出书面投诉申请,申请中写明投诉的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材料提交辅导员老师,由各分院院办初步受理,并整理好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三、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以后,对负有相关责任的部门及个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校领导。
四、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将最终处理结果反馈给学生或家长并将结果进行公布,由财务处返还或补收差额学宿费。